sat阅读文章书目-美国历史篇
大多数SAT阅读备考学生的痛点。基于对SAT人文历史最可能考查的建国文档进行总结筛查,新航道上海SAT培训老师遴选出8位作家及重要作品,同时包括如《美国宪法》和《权利法案》等重要篇目的核心内容。
sat阅读文章书目-美国历史篇
一、建国文档系列
1、The Mayflower Compact《五月花号公约》
内容简介:
1620年11月11日,经过在海上六十六天的漂泊之后,一艘来自英国的名为“五月花”的大帆船向美洲陆地靠近。船上有一百零二名乘客。他们的目的地本是哈德逊河口地区,但由于海上风浪险恶,他们错过了目标,于是就在现在的科德角外普罗温斯顿港抛锚。为了建立一个大家都能受到约束的自治基础,他们在上岸之前签订了一份公约,这份公约被称为《“五月花号”公约》,签署人立誓创立一个自治团体,这个团体是基于被管理者的同意而成立的,而且将依法而治。这是美国历史上份重要的政治文献。
2、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 《不自由毋宁死》
作者:Patrick Henry
内容简介:
18世纪中叶,北美要求独立的呼声越来越高,面对这种情况,英国政府软硬兼施,采用各种手段,力图维持它与北美殖民地的宗主国关系。殖民地某些人由于在利益上与英国有联系,主张效忠英国;有些人对未来谁来统治他们漠不关心,他们愿意向任何一方出售商品,谁给的价钱高就卖给谁。还有些人对于反抗英国感到悲观,极力主张和解。在种种压力下,北美殖民地独立的步伐始终是"慢慢吞吞、勉勉强强"的。在独立问题上,Henry是个激进派。他主张北美殖民地不惜以自己的生命和鲜血来换取独立,摆脱对英国的依附关系。1775年3月23日,他在弗吉尼亚州议会上发表了这篇演讲。
他的主张明确,态度坚决,立场十分鲜明,这已为社会所知。然而这篇演讲是在议会上发表的,议会是宣传自己主张的讲坛,也是政治斗争的场所。要使自己的主张能为众人接受,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就要讲究策略。所以演讲一开始,Henry并未用激烈的语调,义正辞严的态度,令其演讲的内容充满剑拔弩张的火药味。而是采用委婉的态度,舒缓的语调,首先肯定了在他之前发言的几位议员的良善用心。然后婉转地道出自己的主张与上面几位议员有所不同,避免惊人之举。演说开始这种求同存异的做法,表现了Henry的政治智慧,也为下面的发言争取众多的拥护者打下了基础。
3、Common Sense 《常识》
作者:Thomas Paine
内容简介:
《常识》:潘恩最广为人知的一本书。1776年1月10日,潘恩在罗什等人的鼓动下,匿名发表他那篇惊骇世俗的小册子。潘恩从政府的起源说起,条分缕析地解构英式政体。他评论英式政体是君主暴政和贵族暴政的肮脏残余,是两者利益的代表,其存在的目的无非是为君王、贵族谋求福利。因此,它不仅是达官贵人们用以剥削本国人民的利器,更是宗主国借以盘剥殖民地的工具。他再三质疑,难道殖民地人民甘心被人奴役、任人宰割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在这本不过50页的小册子中,他宣称这些真理如常识一样自然可信:
1.“乔治三世只不过是大不列颠皇家畜生”,他是北美事件的首恶之源。英国王室并不神圣,因为据英伦三岛征服史记载,英王的“始祖是某一伙不逞之徒中的作恶多端的魁首”。
2.“和解与毁灭密切相关,独立才是的出路。”“英国属于欧洲,北美属于它本身”,“现在是分手的时候了”。
3.独立之后,实行共和政体。“让我们为宪章加冕,北美的法律就是国王”,“推翻国王这一称号,把它分散给有权享受这种称号的人民”。“只要我们能够把一个国家的专权形式,一个与众不同的独立的政体留给后代,花任何代价来换取都是便宜的”。
4、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独立宣言》
作者:Thomas Jefferson
内容简介:
《美国独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是北美洲十三个英属殖民地宣告自大不列颠王国独立,并宣明此举正当性之文告。1776年7月4日,本宣言由第二次大陆会议(Second Continental Congress)于费城批准,这一天后成为美国独立纪念日。宣言之原件由大陆会议出席代表共同签署,并展示于美国华盛顿特区之国家档案与文件署当中。此宣言为美国最重要的立国文书之一。
《独立宣言》由四部分组成:部分为前言,阐述了宣言的目的;第二部分阐述政治体制思想,即自然权利学说和主权在民思想;第三部分历数英国压迫北美殖民地人民的条条罪状,说明殖民地人民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被迫拿起武器的,力争独立的合法性和正义性;第四部分,也就是在宣言的最后一部分,美利坚庄严宣告独立。
5、Constitution for the United States 《美国宪法》
The Bill of Rights 《权利法案》
内容简介:
(1)美利坚合众国宪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通称美国联邦宪法或美国宪法(U.S. Constitution)。它是美国的根本大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美国宪法是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1787年5月,美国各州(当时为13个)代表在费城(Philadelphia)召开制宪会议,同年9月15日制宪会议通过《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直到1789年,北美独立战争胜利后的6年,法定建国日的13年后,美国宪法的前一部分才被通过。根据马歇尔大法官在马伯里诉麦迪逊(Marbury v. Madison)一案中的判决,美国法院在个案中有权解释宪法,并可宣布国会通过的法律违宪。至今美国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已成为美国宪法体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2)宪法修正案是美国宪法规定的正式改变宪法的形式之一(另一形式是召开另一次制宪会议,但并未被使用过),是美国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了美国宪法制度的基本发展方向。其中具有重大影响的是关于公民权利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即“权利法案”)。自宪法签署完成后,已有二十七项修正案经批准,其中前十项统称权利法案。
权利法案的前十条修正案包括:
条:言论、宗教、和平集会自由;
第二条:持有与佩戴武器的权利;
第三条:免于民房被军队征用;
第四条:免于不合理的搜查与扣押;
第五条:正当程序、一罪不能两判、禁止逼供、禁止剥夺私人财产;
第六条:未经陪审团不可定罪以及剥夺被控告方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民事案件中要求陪审团的权利;
第八条:禁止过度罚金与酷刑;
第九条:未被列入的其他权利同样可以受到保护;
第十条:人民保留未经立法的权利;
6、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the Citizen《人权宣言》
作者:Marquis de Lafayette & Thomas Jefferson
内容简介:
《人权宣言》(即《人权和公民权宣言》,1789年8月26日颁布)是在法国大革命时期颁布的纲领性文件。德国学者耶利内克(Georg Jellinek)认为人权宣言以美国的各州宪法的权利法案为蓝本,甚至“基本上是抄袭北美各州权利法案而来的”,法国学者布特米(Emile Boutmy)则认为人权宣言是法国的文本,是法国原创的,与北美的权利法案都源于欧陆的“18世纪精神”。
关于这一点,学术界目前仍没有共识。宣言确实采用了18世纪的启蒙学说和自然权论。其中宣布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天赋不可剥夺的人权,肯定了言论、信仰、著作和出版自由,阐明了权力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而不可侵犯等原则。
7、The Federalist Papers 《联邦党人文集》
作者:James Madison & Alexander Hamilton & John Jay
内容简介:
1787年5月,根据美国邦联国会的邀请,在乔治·华盛顿的主持下,在费城举行了全国代表会议。会议的原定目的是:修改执行已有八年之久的《邦联条例》。但是,经过了近三个月的秘密讨论以后,会议不仅否定了这个条例,而且重新制定了一部取而代之的新宪法。因此,这次会议就成了美国历史上的制宪会议。
新宪法在费城会议通过后,要由十三个州的代表会议分别批准,而且规定有九个州同意,即可生效。但是,在各州的批准过程中,对新宪法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拥护,一种反对。因此就发生了美国历史上一场最激烈的论战。《联邦党人文集》就是这次论战的产物。它是亚历山大 汉密尔顿、约翰 杰伊、和詹姆斯 麦迪逊三人为争取批准新宪法在纽约报刊上共以“普布利乌斯”为笔名而发表的一系列的论文文集。
《联邦党人文集》共计八十五篇,过半数为汉密尔顿所写;最重要的是前十篇,而第十篇通常被认为是思想性和进步性最强的一篇(麦迪逊所写)。
前十篇主要内容为:
篇 概论:阐述系列文章的目的——指出联邦对政治繁荣的裨益;
第二到五篇:外国势力和影响的危险;
第六/七篇:各州不和造成的危险;
第八篇:各州敌对的后果;
第九/十篇:联邦能防止国内派别之争和暴乱。
文集的重要论点:
(1)现行邦联的不足;
(2)联邦的作用;
(3)强有力政府的必要性。
作者不仅从正面的角度,论述统一的联邦对于全体美国人民的安全和幸福的意义,通过联合实现对外国势力的抵御和对国家尊严利益的捍卫;而且几乎考虑了所有一个统一而集权的国家所具备的优点,抛出了许多沉溺于古代小国寡民旧梦中的人们根本无法回答的问题。
同时,作者反驳了反对派的观点,指出基于人性本质的,以及与之相关且不断发展的对资源和利益的欲望,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争夺乃至战争。任何所谓商业的特性,美国人民的美德,共和国的本质等,都无法阻止这一趋势的演进,而最终的后果将是专制与衰弱。
大共和国(联邦制)的可能性及优越性:
共和国地域的扩大会导致派别和利益的多元化,而只有在大共和国中才能实现政治、宗教、经济、阶层、职业等各方面的充分分化,社会的充分分化使得多数的形成和协调变得相当困难。作者们注意到了各种分化的源泉,包括宗教和观点的分化,但首先强调经济的分化。
他们指出,人不仅因财产的数量也因其财产的种类而分化。在大商业共和国中,财产数量上的差别可能服从于财产种类上的差别,小共和国中致命的富人和穷人之间的斗争可能让位于不同职业和利益之间的斗争,这样,民众就"处于极为不同的利益、群体、党派之中,整个社会之多数的联合就不大可能根据正义和公益之外的其它原则而发生。" 简而言之,"差异产生自由",然而差异依赖于国土之大。
进一步,文集的第10篇集中阐述了大共和国的优越性,作者明确指出,“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的两大区别是:,后者的政府委托给由其余公民选举出来的少数公民;第二,后者所能管辖的公民人数较多,国土范围也较大。”作者证明共和政体比民主政体优越的一个重要论据就是“共和政府能比民主政府管辖更为众多的公民和更为辽阔的国土”,而恰恰是由于共和政体的治理范围的扩大,共和政体的缺点得以矫正。因此“我们发现,在联邦的范围和适当结构里,共和政体能够医治共和政府最易发生的弊病”(第十篇)。
8、Anti-FederalistPapers 《反联邦党人文集》
内容简介:
反联邦党人是些真正的联邦主义者,因为观点与那些后来被称为联邦党人的制宪先贤对立而被枉称反联邦党人,当然也有人公道地叫他们“忠诚的反对者”。反联邦党人关注公众基本自由和权力,忧虑强大政府以正义为名对公民自由的侵犯,警惕制宪代表们的精英化贵族化倾向,他们曾明确指出:才华卓异之士不是共和国的福祉而是危险因素。
斯托林认为:“尽管不乏悖谬之处,反联邦党人合当侧身于建国之父行列,并分享建国之荣耀。”正是由于他们不屈不挠、甚至不惜要挟的斗争,美国宪法增加了史称“权利法案”的十条修正案,这些迄今已成为美国司法制度和价值观基石、并且已为文明世界普遍接受的理念,正是由反联邦党人提出和坚持的。今天在美国,已经没有多少人还记得这部宪法的最光辉篇章是当年那些被目为“思想狭隘的地方政客……眼界不过州县”的无能之辈的贡献。
当年激烈的论争已成云烟,然而思想交锋的贡献却在美国宪政史上坚如磐石。每到人类思想历程面临艰难破土的时刻,有那么一些人显得格外重要,事实上,有他们的存在,才有人类思想的进步。他们甘冒被历史写进反面的风险,不断发出警告,不断提出异议,警惕着得势的主流思想的骄狂僭越,修正人类文明前行的轨迹。他们的行动,保证了民主不致沦为多数的暴政,自由不至于演进为暴虐的丛林。他们,是反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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